(一)自贸区的概念有广义之分。 狭义多指自由关税区、免税贸易区等。 广义是指包括免税贸易区、自由关税区、自由贸易园区在内的所有能实现贸易自由、投资自由、金融自由和运输自由的特殊经济区域。 现在讲的“自贸区”一般是指: (1)自由贸易区(Free Trade Area,FTA); (2)自由贸易园区(Free Trade Zone,FTZ)的统称。 自由贸易区(Free Trade Area,FTA): 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,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,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,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,开放投资,从而促进商品、服务和资本、技术、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,实现优势互补,促进共同发展。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,外国货物免税进口,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,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,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。 自由贸易园区(Free Trade Zone,FTZ):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,为降低国际贸易成本,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,在自己境内设立的,隔离的,置于海关管辖之外的特殊经济区域,区内允许外国货物免税进口,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。 严格来说,自由贸易区与自由贸易园区,不一样!两者一字之差,但概念不一样,适用的法律条文也不一样。 (二)自由贸易园区有四个典型模式。 1.物流集散模式——欧洲的自由贸易园区。 欧洲是自由贸易园区的发源地,保持着所有自由贸易园区中最传统的一种形态,即西欧沿海主要港口城市,利用其优越的航运和地理条件,将港区设为自由港,目标定位为贸易枢纽。该园区表现为大进大出的物流集散模式:自由港利用先进的港口设施建立起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,货物可在24小时内疏散到所在国的任何城市,48小时内辐射欧盟全境。 1.出口加工向物流集散过度模式——亚非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。 广大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,以转口贸易、国际贸易、仓储运输服务为辅。作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,该园区二战后在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。随着亚非各国经济的相继腾飞,出口加工区逐步发展成为功能更全面、更完善的自由贸易园区,国际中转、转口贸易等功能的发展,使众多自由贸易园区中逐步发展出多个区域物流中心。 3.综合型模式——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。综合性自由贸易区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,以香港、新加坡为代表。园区包括整个港口城市,由若干工业区组成,兼具转口贸易、出口加工及金融、商业、旅游等多种功能。园区内允许居民居住、生活、娱乐,并可享受免税进出口消费品。通常来说,这种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地理位置优越,邻国或地区的经济处于工业化的初期或成形之中,自由贸易园区扮演“中介人”角色,协助周围国家开展对外经济贸易,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目标呈现国际化。 4.商贸结合模式——美国、阿联酋的自由贸易园区。商贸结合模式的自由贸易园区以从事进口贸易为主,兼搞一些筒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。美国是世界上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最多、发展最快的国家,其自由贸易园区称为“对外贸易区”。除法律禁止的商品外,任何国外和国内的商品都可以进区,不受美国海关法的约束,国际贸易的各项活动均可以在区内开展,包括储存、展示和销售、重新包装、组装、分类、清洁以及搭配国内货物加工。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区。区内共有企业5000余家,其中贸易物流业占74%,加工制造业占22%,相关服务业占4%。货物在区内存储、加工制造均不征收关税及其他税收。 |